花蓮有兩名男子,在同一間公司上班,相約一起到花蓮市區的汽車旅館喝酒,酒後鬧翻爆發口角,退房離開時還在馬路上演全武行,警方到場,其中一人準備搭小黃就醫,事後其中一方決定提告傷害,同事喝酒反目成仇。
警方vs.打架男子:「你們兩個互打是不是,你有還手嗎,那你需要提告嗎。」
警方一問之下,發現互毆的兩名男子,他們是同事,怎麼會在汽車旅館外動手呢,事發在11月2日凌晨一點多,花蓮市國聯二路,55歲的游姓男子和戴姓男子,是同事關係,相約到摩鐵喝酒,黃湯下肚脾氣一上來爆發口角,退房後就在門口打了起來。
花蓮豐川派出所所長周庭安:「兩名男子因在旅店內飲酒後,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衝突,警方到場前雙方已經停止衝突,傷者已自行前往就醫。」
員警到場時兩名男子已經停手,55歲游姓男子,頭部有擦挫傷,向警方表示,要自行搭小黃就醫,暫時不提告,另一位戴姓男子也有擦傷,被警方帶返所,他提出傷害告訴。
花蓮豐川派出所所長周庭安:「兩人是公司的同事關係,然後衝突原因是因為飲酒,進而引發口角衝突,兩人互毆所以有皆有傷勢。」
同事約喝酒,到底為什麼而吵,還爆發打鬥,兩人都掛彩,其中一人告對方傷害,聚會變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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