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4年多前在行經蘇澳新馬站時翻覆,導致18人死亡、215受傷,宜蘭地方法院認定列車司機尤振仲涉嫌超速且擅自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因而釀成重大意外,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尤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二審維持原判,2名台鐵高層仍獲判無罪,讓家屬無奈大嘆:「很痛心!」
1名罹難者的家屬受訪時表示,普悠瑪翻車事故造成18人罹難,最大的責任應歸咎在台鐵,卻因為政府官僚制度,被起訴的高層都獲判無罪,而且18名罹難者仍無法喚醒政府的良知,政府也沒有下定決心要改革台鐵,讓罹難者家屬們覺得心痛、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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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司機員尤振仲仍維持原判,該名家屬也表示台鐵應該也要負起責任,她認為司機員也是受害者的立場,部分家屬已經選擇原諒;她也強調,不希望家人的生命白白被政府、台鐵犧牲,誠心希望政府拿出改革台鐵的決心,才能保障民眾未來搭乘台鐵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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