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旗山杉林分駐所員警,駕駛巡邏車執行勤務時,行經閃燈路口,在進入主幹道前開啟了警示燈與警鳴器,不料,還是與37歲男子駕駛的白色轎車撞上,白車又失控衝到對向車道,與另一輛黑車衝撞,造成3車嚴重受損,車上總共有5個人受傷送醫。
旗山分局副分局長黃國峰:「13時10分執行勤務時,警方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就在巡邏車駛出該路口當時,與白色自小客發生第一次擦撞。」
意外是發生在1日下午1點多,巡邏警車原本在追緝未戴安全帽騎士,沒追上,放棄了,隨後行駛在偏僻支道上,警方表示,當時因為要進入山仙路24巷與臺29線的閃燈號誌路口,為了提醒幹道車輛留意,開啟警報器,但兩車在路口相撞,造成陳姓員警手部擦傷,第二輛轎車的37歲駕駛男頭部受傷;乘客四肢擦傷,對向車道上的黑車,22歲女駕駛也是四肢擦傷,乘客腳部擦傷,都被緊急送醫救治,第2輛車的駕駛傷勢不輕,還在住院觀察,而3名駕駛都沒有酒精反應。
旗山分局副分局長黃國峰:「為避免當事人非議,本分局主動迴避,全案交由交通警察大隊調度六龜小隊接續處理。」
十字路口連環撞,當事分局採迴避原則,到底誰是誰非?將交由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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