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分局一名陳姓員警,為了獲得績效,聯手轄內多名毒品人口,偽造假檢舉案,還提供假證據,呈報給檢察官要申請拘票,用這樣的手法至少犯案十次,事情曝光後遭判緩刑5年,職務部分遭降級改敘,等於每個月底薪,減少3千元。
50歲陳姓員警,4年前任職於土城分局的派出所,為了要毒品績效,找來過往偵辦過的毒品人口當線人,只要通報哪邊有人吸毒就可以拿檢舉獎金,但陳姓員警沒有對方確切吸毒的證據,竟然拿其他案件照片冒充,呈報檢察官要申請拘票卻被抓包。
法院清查,認定他只少犯下10次罪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故意讓他人受刑事處分偽造證據,被判刑1年6月緩刑5年,還得支付公庫10萬元。
明知被發現的後果還是要冒險,因為每件刑案,可以獲得1到2支嘉獎一支嘉獎0.1分,只要積分越高排名越往前,就有比較高的機會,升巡佐升官考或回鄉服務。
除了刑事部分,陳姓員警還遭懲戒法院判降2級改敘,底薪減少兩個俸點大約3千元,2年內不能晉升也不能調主管職務,而類似情況除非是判決確定,被判有判徒刑就會免職,要是易科罰金或是緩刑則不在免職條件。
身為員警知法犯法,欺騙檢察官法官,雖然遭判緩刑逃過免職命運,但從警生涯已經留下不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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