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監獄林姓管理員(停職中)去年遭警查獲吸食毒品,獄方獲報針對林男執勤區的427名收容人採尿檢驗均陰性。法務部將林男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判決林男休職6月。可上訴。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在去年8月20日經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於查緝販毒案附帶查緝施用毒品藥腳時,發現林男有施用第二級毒品嫌疑,對林男進行採尿,檢驗結果呈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判決指出,林男在偵查中否認施用毒品,稱遭友人灌入不明液體造成,檢方於去年11月1日採集他的毛髮及尿液,送檢驗鑑定,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林男後來被送到台中戒治所附設勒戒處所施以觀察勒戒,檢方認為他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釋放,處分不起訴。
台中監獄就林男案件做行政調查,初判他在監所工作未有異常,也未發現他有於監所內吸食或施用毒品,或把毒品攜入機關,拿毒品給監所收容人等人。另針對林男執勤區域實施收容人採尿檢驗,共計427名收容人受檢驗,結果均為陰性。
法務部將林男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認定林男2次施用第二級毒品,除觸犯刑罰法律外,並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為維護公務紀律,考量他未以身作則,為收容人表率,有先後2次施用第二級毒品,判決休職6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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