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高雄市小港區南星路上的測速照相機,日前疑遭50歲的陳姓貨車司機挾怨惡搞噴上白漆。轄區小港警分局大林派出所獲報,昨通知陳男到案,訊後移送法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測速照相廠商日前向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指設置在南星路上測速照相機,拍出違規相片模糊,設備遭毀損不能正常使用,經現場檢視發現測速照相鏡頭外玻璃遭噴白漆。
警方會同廠商逐一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在7月24日晚間10時多駕駛貨車行經測速照相機前,拿出白色噴漆將鏡頭外的玻璃毀損。小港警方昨天通知他到案說明,依法偵辦。
警方呼籲,切勿任意破壞毀損公物,毀損公物涉嫌刑法138條「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勿以身試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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