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歲婦人,在雙北地區,犯下好幾起吃霸王餐的案件被收押,上個月底才剛羈押期滿,但放出來不到一個月,竟然再度犯案,日前他在連鎖壽司店吃了34盤壽司,大約1800元,結帳時兩手一攤說沒錢,最後被送回看守所繼續吃牢飯!

員警vs.嫌犯:「家裡有沒有人啊,不曉得啊,什麼叫不曉得,家裡沒有電話。」

記者江昀蔓:「警方獲報到場對眼前這名婦人並不陌生,因為她在大台北地區早就犯下多起吃霸王餐的案件,甚至被收押後羈押期滿,又再度犯案。」
60歲的楊姓婦人,過去就曾在雙北地區餐廳專點高級品項吃飽不付錢,光是5月就在11天內接連犯下3起案件,前兩次分別被判刑拘役40天和10天,但第三次法官認定她反覆犯案裁定收押,並在6月底判刑3個月,沒想到她羈押期滿後過不到一個月,又重蹈覆撤遭到二度收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