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坤輿公司為了完成試運轉進場,凌晨和自救會人員發生嚴重衝突,不過天亮之後,反坤輿自救會收到判決勝訴的消息,一年多前提出的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坤輿設掩埋場必須先環評,現在要停止開發以及試運轉,但全案可以再上訴!
反坤輿自救會長陳清鑫:「自救會取得正義了,坤輿公司必須停止實施開挖行為,不得試運轉。」
大喊這是遲來的正義,是鄉親抗爭21年的初步勝利。
有了法院的判決,苗栗縣府說,會立刻中止坤輿的試運轉許可,但時間倒轉,往回看,外界質疑,這一年來是不是行政院環保署,做球護航坤輿公司。
因為民國110年3月5日,苗栗縣環保局,已經中止坤輿試運轉計畫,但同年9月,坤輿公司向環保署訴願成功,行政院環保署要求苗栗縣環保局,要「撤銷」中止坤輿試運轉的處分,等於行政院環保署開門放行嗎。
隔年4月,坤輿就向苗縣環保局申請試運轉,環保署再函文提醒環保局,要針對法規要件「審慎檢示」。
4月日苗縣環保局表示已說明疑義,「不同意試運轉」與法不合。
6月苗栗縣府才會核准坤輿試運轉計畫,為期90天。
記者洪彩綸:「凌晨的衝突過後,員警拿著盾牌駐守在坤輿門口,但不是只有朝向外面的鄉親,往裡面看其實好幾排的警察,還有盾牌對著公司裡頭來維安。」
原本坤輿公司疑似想規避環評,刻意把聯外道路、地磅站與管理室切割出去,但案情大轉彎,就在外傳坤輿公司要全量試運轉的這一天,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下來,地方鄉民獲得勝利,坤輿想要在這裡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程序一切重來,尤其必須從環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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