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監理站稽查人員於18日上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於苗栗火車站及苗栗農工附近針對可疑車輛予以攔檢,發現紅色自小客車載客2名學生至苗栗農工準備下車,經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乘客坦承由苗栗火車站至苗栗農工付費車資2人100元,白牌車司機辯稱載朋友,不承認收取費用,但仍被稽查人員識破,祭出罰單。另查白牌車汽車牌照已逾檢註銷仍載客行駛,警察一併掣單舉發並當場查扣汽車牌照。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攬客歪風,並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
蘇淑賢表示,所查獲車輛未依規定參加車輛檢驗且無汽車強制險及相關保險,呼籲民眾切勿搭乘違法自用車輛,搭乘毫無保障,若事故發生將求償無門,為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千萬不要為了一時方便搭乘白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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