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南投縣竹山鎮下坪里三界公廟路段,最近遭人亂倒大量土石、土方等廢棄物,南投縣環保局會同竹山公所實地會勘,證實違規者就是承攬公所道路品質改善工程的某家廠商,且未依法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向環保單位提出土方臨時堆置申請,簡直是罪加一等,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單處1萬2000元外,也限期1週內改善,否則將持續累罰,直至改善為止。
公所則斥責廠商便宜行事在前,事後還企圖飾詞狡辯,甚至一度還讓外界誤會公所涉嫌予以縱容、包庇,實在太不應該,如今被環保局依法開單處分,也算是還給公所清譽及公道,希望該廠商能記取教訓,確實遵守法規改善。
環保局表示,有關竹山鎮三界公廟旁土地遭暫置營建剩餘土石方乙案,經查本案暫置營建剩餘土石方來自竹山鎮公所發包道路改善工程,營造公司未向公所申請暫置場,逕將公共工程產出剩餘土石方暫置在三界公廟旁土地,涉及影響周遭環境,本局已依廢清法第27條告發。另是否有違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及佔用他人土地部份,本局將函知相關單位本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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