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區的里長蘇志明,17日清晨4點多,疑似酒後與友人發生衝突,竟然在大馬路上大打出手,他們揮拳相向,拳打腳踢,把人打倒在地,還推倒了路旁7輛機車,導致機車受損,雖然事後雙方互不提傷害告訴,但警方仍依違反社維法裁罰。

附近大樓總幹事:「(聲音)大到那個門都關起來了,就還聽得到,在那邊打架,打架我們那時候就報警!把車推倒。」

鳳山分局偵查隊長 黃國書:「陳男表示與對方蘇男係舊識朋友關係,於案發地因雙方發生口角進而產生肢體衝突互毆,目前不向蘇男提出任何告訴。」
到底是什麼樣的爭執,讓2人大打出手呢?

服務處工作人員:「他都跑行程較多,他現在有選市議員的壓力,所以他在外面跑,在外面在活動。很少喝,他曾身體不好,他媽媽阻擋不讓他喝(酒)。」
已經擔任2屆的民進黨籍里長蘇志明,這一次以無黨籍身分投入鳳山區的市議員選舉,忙著跑行程,沒有接電話,現在,除了被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之外,激烈打鬥推倒了7輛機車,導致機車受損,恐怕也得負責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