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興中街大樓火災造成6死6傷,消防局初步研判莊姓女屋主堆積雜物阻逃生。台中市環保局今天表示,2年來已開出24件罰單女屋主都未繳,經移送行政執行署才繳11件。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大樓昨天下午3時餘發生火災,造成6死6傷,對於有人指出,這棟大樓莊姓女屋主堆放雜物阻礙逃生,市府表示,因為屋主有堆置雜物的前例,接獲檢舉後,市警局在去年12月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公共危險罪送辦。
至於大樓堆積雜物部分,環保局長陳宏益在接受聯訪時表示,環保局近2年已經針對屋主裁處24件,但女屋主都不繳納,因而將24案全部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根據環保局統計,民國109年裁處14件,共計8萬4000元。110年裁處10件,共計6萬元。總計109年至今共裁處24件,共計14萬4000元。
環保局表示,目前24件已全數移送行政執行處,女屋主已繳11件、繳款金額6萬6240元。剩餘未繳部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將由其轄管分署針對義務人發布執行命令限期繳款,如仍屆期未繳款,將逕行對其薪資或財產所得進行扣繳。
陳宏益表示,從110年到111年,環保局共強制清理13次,每次動員清潔人員10多人、花費1到2小時不等,清理過程中還會遭遇女屋主一直抱怨,女屋主並對環保局3次提告搶奪財物,環保局也因而接獲地檢署要求說明,在經以書面回覆說明後,至今都未收到地檢署再次約詢說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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