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的辦案疏失,到底會造成被害人多大的傷害,6年前一名在花蓮唸書的李小姐,騎機車遭到貨車迎面撞上,送進加護病房,沒想到員警以為她不會活過來,竟然以被害人自己撞貨車來結案,女學生靠著自己的力量重新蒐證,找出肇事者,花了4年的時間打官司,才讓肇事者認罪,浪費的青春歲月,李小姐決定控告員警瀆職申請國賠。
被害人李小姐:「我一直上訴上訴,我覺得很不公平。」
止不住的眼淚,不斷滑落,再度回憶6年前那段車禍,李小姐仍舊氣憤難平,當時的她只有19歲,在花蓮唸書,送進加護病房時,全身多處骨折、腦挫傷,情況危及,人都還在跟死神搏鬥,沒想到承辦車禍的員警,竟然以為她不會活過來,草率結案,還說她是自己騎機車去撞貨車。
被害人李小姐:「你有看過一個被害人,要自己去蒐證嗎?我今天躺在醫院傷的這麼嚴重,可是警察竟然幫肇事者。」
李小姐說當時筆錄還沒做,員警竟然把她騎的機車隨意丟棄,還被當垃圾回收,差點毀了證據,更離譜的是員警車禍位置圖還劃錯,李小姐不甘心,自己蒐證,重新劃現場圖,找出撞她的貨車肇事者,花了4年的時間打官司,最後檢方重起調查,才讓肇事者俯首認罪。被害人李小姐:「我覺得更心酸,我們那麼相信公務人員,為什麼公務人員要欺負老百姓?」
如果當年承辦員警有按照規定蒐證,她也不用浪費4年,台北、花蓮兩地奔波打官司,不滿員警消極的態度和疏失,李小姐決定申請國賠,就算錢全部捐給慈善團體,也要這位員警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