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女子欠交通違規罰鍰等計新台幣11萬多元遭強制執行,原答應分期繳納卻未繳,洪女還與母親到美甲店消費,被行政執行署人員抓包,將對她名下車輛進行查扣,洪女趕緊補繳。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家住彰化市的洪女名下有1輛自小客車,她積欠交通違規罰鍰、汽車牌照稅及健保費等共計11萬1172元未繳,監理站等單位將洪女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胡天賜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執行分署人員發現洪女名下無存款,原本要查封洪女的自小客車,但洪女表示她1人要獨力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每月收入只有2萬多元,申請分期繳納每月付1000元獲分署同意。
胡天賜指出,洪女繳納4期就反悔,宣稱受到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繳不出錢,分署執行官去年12月透過彰化縣警察局的「天眼系統」監視器,在彰化市四維路某間美甲店發現洪女的自小客車,立即前往美甲店查扣車輛,準備拖吊到保管場擇期拍賣。
胡天賜表示,洪女看見愛車將被拖吊,趕緊從美甲店跑出,拜託再給她機會;執行官發現洪女穿著不俗,指甲也有鮮豔亮麗彩繪,詢問洪女若經濟困難辦理分期又無法正常繳納,怎麼還有辦法在美甲店消費,洪女喊冤說是陪母親做彩繪指甲。
胡天賜說,執行官雖對洪女說詞存疑,但考量洪女仍需用車接送小孩,同意暫不拖吊車輛,要求洪女在當天下午到分署補繳分期款項,洪女也立即至分署補繳拖欠未繳的分期金額,目前已正常繳納中。
彰化分署指出,交通違規罰鍰義務人如因經濟困難無法1次繳清,可以申請辦理分期,但若有能力而故意違約拖欠不繳,執行人員將查扣存款、薪資或查封拖吊車輛,甚至進一步可能查封房產,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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