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一位30歲周先生沒有汽車駕照,卻開車到處趴趴跑,還違規闖紅燈等等被開罰,加上積欠的ETC費用,欠費金額高達20萬多,執行署到車主住家查扣他3百多萬的進口車,他才願意繳費。
執行署人員:「來,來,這樣就好,好。」
接著請來吊車,把車載往執行署扣押。
因為台中這位周姓車主,他沒有汽車駕照卻開車到處趴趴跑,甚至曾在國道1號雲林西螺路段狂飆時速170公里,嚴重超速被罰1萬2000元,而最近幾年累計他的無照駕駛等違規罰單以及ECT費用,加起來罰金總額高達20多萬元,但他全部賴皮不繳。
執行署台中分屬主任執行官周隆光:「名下除了汽車之外,並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本分署多方傳繳之後,他也都拒不理會。」
執行署接獲消息,調查發現他名下有台3百多萬的進口車,而且買的當下就用現金全繳清,有錢不繳罰單拿去買車,執行署到場把車扣押。
執行署台中分屬主任執行官周隆光:「就我們所知他並不是經濟上有什麼困難,可能是心存僥倖。」
根據執行署了解車主不是富二代,他的父母親經營小生意維生,但媽媽相當寵兒子,長期無業的車主,整天遊手好閒跟媽媽要錢花,事後看到車主看到愛車被扣押,緊急在4天內籌錢,拿了20幾萬的現金繳清罰單欠費,把進口車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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