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指揮家、台北愛樂歌劇坊音樂總監邱君強2018年擔任音樂劇「魔笛」總指揮,與擔任伴奏的蔡姓女鋼琴家產生情愫,2人還同遊上海共宿3晚,事後被謝姓正宮抓包,正宮傳訊息質問蔡女「邱老師好用嗎?」怒告上法院求償,一審法官判2人連帶賠償30萬元,蔡女不服提出上訴,近日被高等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邱君強坦承與蔡女一起去上海遊玩且同房睡3晚,但他強調雙方沒有發生性行為,彼此也沒有發展感情,他還辯稱自己與妻子感情早已破裂,2018年5月發生激烈爭執後提議離婚,協議同年8月帶小孩赴日出遊回台後就要簽字離婚,因此認為「跟蔡女出國沒關係,也不需要特別告訴妻子」。
蔡女也表示,她從來沒有向謝女坦承與邱君強間有超過一般異性友人程度的交往,只是因為「擔心正宮大肆宣揚會對邱不利的謠言」,才會為了和邱出國一事,向謝女道歉,並非承認通姦。
不過,法官勘驗蔡女與謝女的對話紀錄,其中謝女質問「上海好玩嗎」、「邱老師好用嗎」、「他追你嗎?還是你主動」等語,蔡女則回覆「對不起,是邱老師熱烈地追求我的,而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是不是您真的在意的點」、「我求您不要再對我的臉書再有公開的發文,可否讓我去找您呢」、「我想要好好向您道歉」等。
一審士林地院判決,2人明顯已逾越正常男女友誼應有的分際,破壞了邱男與謝女的婚姻,因此判2人連帶賠償30萬元。蔡女不服提出上訴,高院認定,蔡女承認邱男曾熱烈追求,她也沒拒絕對方,自己還知道謝女能對她提告,明顯自知2人交往已超越常情,應對謝女負起法律責任,最後法官判定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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