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集集一名男子,在超商偷偷一盒手工水餃,放入包包,結帳其他物品掩護。正要離開時派出所所長來了,看他眼神閃爍,鬼鬼祟祟,問他「又偷東西嗎?」他當場承認,付錢求饒。他之前才因為竊盜罪坐牢4個月,再犯判刑5個月,要是不想坐牢,易科罰金15萬,可以買3千多盒。
店員(變音)vs.記者:「之前賣45,現在物價漲高,所以又漲,(所以之前是賣45塊就對了),對現在賣50。」
還沒漲價之前一盒45元,但是有人得付15萬,才能換免坐牢,一名小偷,9月份在南投集集這家超商,順手牽羊,把手工餛飩放到自己的包包,其他物品結帳掩護,就要走出店門口時,剛好所長進來,所長看到他眼神閃爍,知道他有竊盜前科,隨口一問,是不是又偷東西,竟然中了。
店員都沒發現,但是嫌犯的眼神洩了底,他馬上付錢求原諒,不過竊盜是公訴罪。
小偷是53歲的許姓男子,他去年剛因竊盜罪入獄4個月3月底出獄,又犯案。法官因此判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
店員:「才45元的東西,覺得不值得到那麼多錢。」
南投地院刑事庭庭長陳宏瑋:「量刑因子比較重要的部分就是,他有多次的竊盜案件,前一次竊盜案件已經判了4個月,所以他這一次量處,最後的刑度是5個月得易科罰金。」
一時貪念,夾藏45元餛飩要闖關,偏偏遇到所長,當場被揭穿。易科罰金15萬,可以買三千多盒的餛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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