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和警車正面對決,怎麼回事?車禍發生在台中大里,一名32歲余姓男子酒後開百萬轎車,行經路口撞上警車,還撞到路邊餐廳,害店家玻璃門撞壞,櫃台電腦也砸落,只能暫時請客人從側門進出,而這為余姓駕駛酒測值達公危標準,依法函送。

被撞的餐廳門口裝飾用木門被撞斷,木板裂成好幾塊,玻璃大門有鐵門擋住,還是被撞歪,圍牆紅磚也掉滿地,櫃台更慘亂成一團,電腦螢幕砸在地上,莫名其妙被撞,店家在大門張貼告示,只能請客人,暫時從停車場側門進出。

霧峰交通分隊由小隊長 王世建:「余姓男子他的酒測超過標準值,我們將會依法來函送地檢署偵辦。」

不過當時路口深夜,是閃燈路口,警車是閃紅左轉,余姓男子閃黃直行,後續肇責也會送到交大釐清,不過酒駕就是大錯,酒測超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