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魚池一家早餐店老闆娘,手機網路不通,電信公司門市人員說手機壞了,推銷換iPhone13,以4300收購舊機iPhoneX,但是回到家發現情況一樣,發現基地台故障。她指控電信公司不實推銷,公司澄清雙方溝通有問題,說她舊手機的確壞了,也坦承10月1日到4日之間,的確基地台故障。
早餐店老闆娘:「她就這樣摸摸,手摸一摸,她說你的手機WiFi壞掉,妳是不是要換個手機,我說WiFi壞掉要換手機嗎,她說妳都不能用了一定換手機。」
當事人在魚池賣早餐,做生意,接訂單很多都透過手機聯繫。她說10月1日到三日,手機網路有問題,重開機就好了,但是很快又壞了,她3日到電信公司,門市人員說手機壞了,推銷換新的iPhone13,但是拿了新機回家,狀況也一樣,發現是基地台故障。
早餐店老闆娘:「糟糕我的手機為什麼一樣LAG,跟我本來舊的手機一模一樣,它不能用。」
舊機iPhone-X(容量256G),回賣電信公司4300元,公司還未付款給她。她還須繳違約金3000元新機iPhone13(容量128G)18000元,以月費1399綁20個月,另外又加購藍芽配件包6000元。
她質疑,明明是基地台出問題,卻說她手機壞了,還聯合附近住戶,要跟電信公司求償。
附近民眾:「你的電話是怎樣,都打不通,是不要做生意了嗎這樣,整個早上手機都網路都不通。」
電信公司強調,當事人的舊機的確故障,也坦承當地基地台,在10月1日到4日的確發生問題,表示是雙方有誤解,會跟當事人溝通協調。律師表示,如果明知手機沒壞,卻謊稱故障,以低價收購,可能涉及詐欺。
不過如果不知情,或收購行情沒有背離市價,就不會成立,當人若有損失,得轉為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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