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搶匪,4小時內連續犯下3起搶案,被害人都是從外地來的遊客,犯案地點相隔不到50公尺,被警方逮捕後,竟然還向員警謊報親弟弟的名字,警方經過指紋比對,才發現這名囂張的搶匪居然還是名通緝犯。
嫌犯在警局裡遮頭遮臉,和白天連續3次行搶的囂張模樣,判若兩人;凌晨4點,嫌犯在超商門口,趁著貨車司機不注意,拔走車上的倒車雷達;過了4個小時,又到隔壁的一家速食店,尋找作案目標,趁著對方不注意偷走財物;20分鐘後,竟然騎著機車,行搶路人皮包。
這些就是嫌犯一個上午的戰利品,現金1萬多元,還有信用卡、高級女用皮包;誇張的是,這名嫌犯還謊稱身分,躲避查緝。宜蘭警分局副分局長陳宇桓:「用他弟弟的名字,可是他在簽名的時候,不小心露了餡,把他弟弟的名字簽錯,被我們眼尖的辦案人員發現。」
寫錯字,被眼尖員警發覺有異,連自己名字都會寫錯,警方經過指紋比對,才發現這名囂張的搶匪居然還是名通緝犯,這下嫌犯背了3條強盜罪,還多加1項偽造文書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