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開單有瑕疵,駕駛錄影蒐證!台北市大同區有民眾不滿,只是找車位停在路邊,遭警方開單,質疑員警沒說清楚違規事項。對此警方表示,當事人的轎車停到別人公司門口,保全屢屢報案,加上他停放位置,緊鄰巷口,依照道交條例,交岔路口十公尺內禁止臨停,員警依法舉發,過程合乎規定。
員警vs.遭開單駕駛:「我人在車上,可以臨停嗎,你人在車上,我開你違停啊,沒有錯吧。」
錄影對象是警察,會這樣不滿,原來是因為遭開罰單,質疑過程有瑕疵。
和員警你一言我一句,誰也不讓誰,雙方爭議的路口,就是在台北市鄭州路巷弄裡,早上10點多,黃先生拜訪客戶,停在路邊等車公有停車位,只是這位置,剛好是別人公司的出入口,因此遭到勸阻,結果衝突就這樣發生。
保全:「一直停停很久,(你有勸他就對了),有啊,也不敢跟他大聲,(停)5分鐘有,然後他跟我嗆一句說,那你叫警察來啊。」
當事人黃先生:「我就去繞一圈,繞一圈我再回到這個位置,警察還在我車子一靠進去,警察就走過來說,麻煩駕照行照拿出來。」
黃先生說,被保全驅趕一次,就有開車繞行,再次回來就被開單,實在很冤枉。
當事人黃先生:「我說我沒有紅線停車啊,他說前面結果下來看,我前面並沒有壓到紅線,再來我這邊都沒有,他馬上講一句話,你違規臨停,合理的話我自己錯,我沒話說嘛,那警察你要置人入罪的話,誰吞得下這口氣。」
黃先生當下拒簽,也說事後收到罰單,一定會提出申訴,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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