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值一期稻作播種,不過,嘉義縣一名陳姓農民,為了省人力,花74萬5千元買一台插秧機,結果下田2次頻頻故障,業者雖然多次派人修理,不過,陳先生認為東西沒修好,要業者寫保證書,引起業者不滿,陳先生告上法院討公道,代理商說已經盡到責任,決定和農民對簿公堂。
農民陳金順:「播種後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突然間整排都停頓了,不能動作了。」
74萬5千元買的插秧機,沒想到遇到一期稻作的播種期,竟然派不上用場,只能停在倉庫裡,陳姓農民氣炸了。陳金順:「當時發生的時候,就是這一排都停了,他的機器都停了沒插秧播種,沒插秧導致我們還要用人力下去貼補。」
拿出插秧機播種後的照片,陳姓農民指證歷歷,他說去年初買下這台機器後,原本以為可以省下人力,結果用2次就故障,最後換來一肚子氣。陳金順:「業者有跟我協調,要開一台車來跟我換這一台,但是他這一台不讓我試,就要跟我收錢,全部的現金。」
保固一年的插秧機,故障後業者多次前往修理,還答應換另一台給陳姓農民,但雙方還是談不攏。代理商:「我們很有誠意,去跟你修理處理了,還叫我們要簽保證書,什麼如果不好要怎樣怎樣,你是不是太過那個了。」
雙方各說各話,堅持自己的立場,陳姓農民也寄出存證信函告上法院,現在只能等到對簿公堂,由司法來決定到底誰是誰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