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因殺人罪服刑後假釋出獄,沒想到今年初又再犯案,辯稱因為乘客酒後先動手,狠心持螺絲起子攻擊對方,逃離現場後湮滅證據,遭檢方起訴,接押庭時法官認為有反覆實施犯罪可能,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原本他的辯護律師,用有治療必要,希望能交保出來,但法官裁定繼續羈押禁見,今年四月李姓男子與乘客爆發衝突,他持螺絲起子攻擊,人都倒在計程車後方了,還不停手,最後發現對方一動也不動,才悻悻然離開。
但光是他的前科就好幾件,2004年不滿被超車,拿起鐵棍打人,2005年接連兩件與乘客有路線爭執,一言不合就出手,甚至2006年一起會車口角,持刀砍人38刀,導致對方傷重不治,依殺人罪服刑後,2019年出獄。
這次接押庭,駕駛被查出又連續攻擊乘客,害得男子傷重失能,卻狡辯說是防衛過當傷人,法官檢視,他曾犯下殺人罪、多次傷害乘客,就連這次犯案後還丟棄犯案工具,有湮滅證據之虞以及反覆實施犯罪可能,因此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李姓駕駛服刑期滿後假釋才兩年多,居然偷借小黃繼續開,卻在開庭時說自己有治療必要,明知自身狀況照樣開車接客,簡直是恐怖駕駛,恐怕這說詞難以讓人接受,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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