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警,取締交通違規時,常被民眾投訴態度不佳,或是引用法條錯誤,罰單撤銷件數,比其他人高,分局要求她不得再開罰單,但,她上個月又私自取走紅單,開罰講手機騎士,主管發現,記申誡兩次,女警不滿PO文,也引發討論!
女警自認委屈在臉書發文,巡邏執行交通告發有錯嗎,還附上懲處公文,她因為擅自領取電子告發單,逕行攔查告發交通違規,違反規定且不履行遵從命令義務,被記申誡兩次。
一般員警出勤會分配各種勤務,但這名女警疑似,常脫離指派任務去找違規民眾,由於他開單品質不佳,被投訴後撤單率高於其他同仁,遭禁止開單,但她上個月28日,出勤時硬要領走電子告發設備,趁同事去加油時,對路邊正在講電話的騎士開單,收隊後被所長發現,依行政違失記申誡處分。
海山分局督察組巡官葉世中:「本分局近期評估,該名女警工作狀況,已經不適合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告發工作,另該名員警本分局已經轉介,進行諮商並持續關懷輔導。」
這名女警從警三年多,待過多個單位,之前因腰部受傷改免配槍,警方通常會評估員警生心理狀況,禁制配槍或是禁止開車等等,但禁止開單相對罕見,目前已安排這名女警,較靜態的勤務,像是坐值班台備勤,並大幅縮短巡邏勤務量,暫時調整職務,避免她和民眾,又因為紅單引發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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