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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馬哥收押 事發前蛇行迴轉險撞行人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黃國鈞 謝古菁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8/15 12:49
最後更新時間:2021/08/15 13:49

昨天在苗栗撞傷騎士的野馬哥葉姓男子,深夜依「重傷害罪」被羈押了,父母親說精神狀況不佳,卻缺乏病識感,警方發現他撞到騎士之前,在頭份的自強路來來回回好幾趟,闖紅燈迴轉都有,網友PO出事發前,他差點撞到路人的行車紀錄器。

圖/TVBS

 
其他駕駛停下來等紅燈,只有黃色野馬往前衝,還開S型的,到了前方路口又來個大迴轉,再開回來。

當時剛好有行人,走斑馬線過馬路,被他嚇了一大跳,趕緊停下腳步,這是「野馬哥」葉姓男子,在撞傷騎士之前,被其他用路人拍下了開車行徑。

記者vs.民眾:「自強民族路口。」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也發現,他沿著頭份自強路不規則行駛,在民族路口闖紅燈回轉,這可罰1800到5400。

圖/翻攝自當事人IG

他也在東信路口倒車掉頭,這罰600到1200,「野馬哥」撞傷騎士不當一回事,還頻頻發IG,他的父母親說他病了,但是缺乏病識感。

葉男父母:「他妄想沒有病識感,沒辦法配合就醫治療,所以他自己不覺得他有問題。」

父母親說他兩年前從療養院出院,日前台南逆向行駛到案之後,家屬希望強制就醫不成,但是葉姓男子如此開車法,自己危險,更危及用路人安全,真的撞傷人了。

他不覺得自己錯了,移送時拒絕戴安全帽,雙手上銬,還按下警車車窗,對鏡頭比出不雅手勢,他自稱設計師,但是並沒有工作。

葉男父母:「音樂方面、藝術方面,他都很有興趣,可能就是帶這個病的關係,變成他求學方面就…。」

圖/TVBS

 
檢警調查,野馬哥的行徑,已經不是一般的車禍意外,並非過失傷害,他一路高速飆車,危險行駛,以「重傷害罪」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他一路都是以時速一百多在高速行駛,違規交通的情節實在是太過嚴重,根本不把用路人的安危放在心上。」

「野馬哥」已經羈押,依據刑法,行為時精神喪失欠缺辨識能力的人不罰,精神耗弱得減輕其刑,精神狀況部分,需要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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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台南#意外#民眾#警方#駕駛#野馬#IG#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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