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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平頭男」 警誤認特徵抓錯人

記者 林韋龍 / 攝影 陳藝緯 翁士杰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12/12 19:0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警方抓錯人還打傷民眾,這件事情,讓承辦的員警一整天都很悶。警方說,當下太著急,而且兩個人太多特徵一樣,第一時間,被誤認的民眾又大動作拒絕盤查,警方根據經驗法則,認為可能是嫌犯在裝傻,動作才比較粗暴,而且拉扯中警槍還掉到地上,警方情急之下,才出手傷人。

TVBS記者林韋龍:「上午9點的時候,丁姓民眾拿著一份早餐,從便利商店走出來,但是他停在一台車子旁邊的時候,看了這台車兩眼,那台車就是陳姓嫌犯駕駛的,於是埋伏警方覺得形跡可疑,上前把他帶到門牌40號的地下室,開始進行了解。」

丁姓民眾被架進公寓的地下室,一路上掙扎否認,但辦案員警根據經驗法則,歹徒也通常會抵抗。目擊民眾:「他就一直說『大哥你們認錯人了,我不是你們要找的人』。」

到底為什麼會認錯?調出警方辦案的監視器畫面,當時循著這段盜領存款的監視器畫面抓人,畫面模模糊糊的,和被誤認的丁先生,遠遠看的確有點相似。

調出真正的陳姓嫌犯畫面和丁先生比一比,都是瘦瘦的體型,身高也差不多,臉部特徵、五官有幾分像,最重要的是髮型一樣,而且警方說,丁姓男子碰到盤查,拒絕的動作比較大一點。新莊分局副分局長陳木樹:「拉扯造成傷害,這應該也是誤會造成的傷害。」

警方搞烏龍,小心解釋,除了兩人的特徵造成誤會,而且大樓警衛有給警方線索,所以才徹夜埋伏,一直盯著嫌犯的車子,加上外貌有幾分相似的丁先生路過,還看了嫌犯的車子兩眼,警方直覺他就是嫌犯,於是上前盤查。

後來發現抓錯人,重新一查,才在隔幾條街之外逮到真正的嫌犯。這麼多巧合連結在一起,讓警方辦案,碰上了一場尷尬的誤會。

#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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