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管姓銀行理財專員為填補資金缺口,以假投資方案詐欺28名客戶,金額高達1億9083萬餘元,並夥同2名友人利用運彩洗錢,被桃園地檢署依洗錢、詐欺取財罪起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某商業銀行南中壢分行41歲管姓男行員,為了填補期貨投資等資金缺口,涉嫌利用擔任理財專員職務之便,在民國106年9月至今年1月間,以假的投資方案詐欺28名客戶。
桃檢表示,管男夥同2名黃姓友人,收受28名被害人匯款共新台幣1億9083萬2657元,部分贓款投入其中1名黃姓友人所經營的運動彩券投注站,藉此獲取運動彩券佣金約51萬7399元,其餘款項則用於下注運動彩券、期貨指數投資交易等用途。
桃檢表示,全案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薛全晉指揮偵辦,今年2月8日針對多處地點執行搜索,拘提管男及2名黃姓友人到案,並扣得贓款40萬2000元,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管男獲准。
桃檢表示,全案日前偵結,管男及2名黃姓友人均涉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嫌,管男另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今天提起公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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