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杜姓婦人不滿丈夫曾姓男子外遇家暴,偕楊姓男子向兩名未成年少年約定好以50萬元酬勞買凶殺人,兩名少年持刀砍死曾男。雄檢今天依教唆殺人罪起訴杜女和楊男。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0歲曾男與56歲杜婦結褵20年,但雙方感情不睦,杜婦因不滿曾男有外遇且會出手家暴,將她反鎖於門外,丟棄翻動物品等,曾向法院申請民事保護令。
積怨已深的杜婦今年4月4日在與曾男吵架後,出外與友人楊男和兩名未成年少年王姓、余姓男子商討報復,雙方隔天約定要以曾男死亡保險金新台幣100萬元一半作為酬勞買凶殺人。杜婦除將曾男和其外遇對象照片交給3人,還面談商議下手時機及犯後逃亡計畫。甚至向余男轉達「一定要殺死曾男,如果沒死,你就會死」,教唆殺人犯意甚堅。
杜婦4月19日中午先騎車載余男前往曾男工作的汽修廠附近,確認曾男人車都在,再交付600元及租屋躲藏處鑰匙給余男購買凶刀,之後杜婦隨即先離開躲避查緝。余男同天下午4時多與王男會合,埋伏在曾男公司附近等候下班。王男晚間近7時先上前與曾男搭話,余男則趁隙持西瓜刀砍傷曾男脖子,推倒人後再往右肩砍一刀,曾男休克死亡。
兩人犯案後按照杜婦原定計畫丟棄凶刀和手套,再聯繫楊男報告殺人進度,隨即與杜婦會合刪除相關對話紀錄,好讓杜婦躲避警方追查,最後依約躲進杜婦提供的租屋躲藏處;杜婦則裝作不知情前往醫院探望丈夫。警方後續在楠梓區逮捕余男和王男,兩人到案後坦承遭杜婦教唆犯案。
不過,杜婦到案後向警方供稱,的確有請兩名少年「教訓」丈夫,但沒有叫他們殺人。檢警根據兩名少年證詞、案發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對話紀錄、曾男保險紀錄等,認為杜婦的確有教唆殺人犯意,不採信她的辯詞。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後,認為杜婦、楊男涉犯教唆及共同殺人罪,且成年人教唆兒童、少年犯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今天據此起訴兩人,建請高雄地方法院加重其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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