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發生一起公車撞行人的事故,司機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後判無罪!法官認為,被撞的行人當時低頭滑手機,還走在公車迴轉道上,才會被撞,肇事主因是女子違規,勘查過行車紀錄器後,認為駕駛已經盡力煞車,全案仍可上訴。

記者郭穎:「當時這名女子,邊滑手機邊穿過這個公車迴轉道,被公車給撞上摔進花圃裡面,江姓司機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但法官審理後,認為他沒有過失責任,判處無罪。」

事發在去年一月台北市玉門街,司機開庭透露,當時車上還有其他乘客,如果直接拉手煞車,可能會造成車上的乘客摔倒受傷,已經盡力試著把車停下來。
記者郭穎:「司機向法官表示,因為這個迴轉道屬於髮夾彎,加上樹的高度也比一般成人來得高,女子直接衝出來,實在來不及反應。」

回到事發現場,直擊還是有民眾,違規穿越迴轉道,但其實只要沿著人行道,多走幾步就能到對面,民眾千萬別貪一時方便,釀成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