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男子湯景華與一名翁姓男子有官司糾紛,法院判決湯男敗訴,他疑似心生不滿,竟跑到翁男住處騎樓縱火,導致翁的其他家人共6人因逃生不及活活被燒死,警方循線將人逮捕。期間法院曾判他4次死刑,全案進入最高法院審理,開庭時湯男稱說自己身體狀況不佳,尤其攝護腺老化,向法官祈求交保。
現場火勢蔓延迅速,當時在屋內的翁家人來不及逃生,包括翁男父母和其他親人在內,共有6人葬身火窟,至於翁男本人當時因當兵不在家,因而逃過一劫。警方獲報循線調查,順利將湯男逮捕,訊後依殺人罪移送。
法院審理後,包括地院和高院,均依殺人罪判處湯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決論罪不周延等違法事項,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和更二審判決,認定湯男為滿足報復心態,且在行為前就有經過縝密的思慮和準備,並非一時衝動犯案,加上此案造成6人不幸身亡,認定犯罪情節重大,維持死刑原判,累積下來湯男已被4度判處死刑。
全案目前再度移送最高法院,今(10)日開庭審理,湯男聲稱自己身體狀況不佳,除了白內障之外,還有攝護腺肥大,他尋求交保就醫。至於是否同意交保,法官表示將會經過合議庭評議再做決定,目前將人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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