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東大附中,爆出樂團總監,私下訂定「教師請假罰款」,一位莊姓小提琴老師表示,任教4年多以來,被罰了將近10萬元,就連學生想要轉班,都要挨罰2萬多元,原以為罰款會當作樂團經費,跟學校申請收據才發現,這些錢不知去向,而校方完全不知情。
當事人莊小姐:「我總共被罰了98800元,請假的理由全部是因為我出來表演。」
將近10萬元到底怎麼罰的,莊小姐補充不管什麼理由請假去表演,一天就是以1000元乘以學生人數,事後還要無薪補課,遲到也要罰,以100塊乘以當天學生人數,再乘以上課堂數。
當事人莊小姐:「109學年(總監)他整個提高罰款的款項,我們覺得奇怪想要去學校申請收據,然後發現學校全部都不知道這件事情。」
莊小姐106年起,在東大附中國中部才藝班弦樂組任教,她也指控4年來這些罰款,根本不知去向。
當事人莊小姐:「請問我們繳的罰款都去了哪裡了,他告訴我們說,全部都回到學校的大水庫去了,我們不懂他所謂的大水庫是哪裡。」
實際詢問校方,也是直到莊小姐,出面爆料才知道,樂團總監自有一套嚴格的管理辦法。
東大附中學務主任莊主任:「針對老師的罰款還有相關的規定,學校這邊是不知情的,可以確定的是這筆款項,沒有進到學校的會計單位。」
校方不知情,被指控的謝姓總監喊冤,立下這些規則,本意都不是要罰錢。
謝姓總監補充,罰款規定都已經停止,也慢慢退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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