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台北萬華發生一起兇殺案,兇手是一名于姓房仲,因為愛慕江姓女同事,又不滿林姓計程車司機騷擾她,計畫行兇。雖然嫌犯一開始被依殺人罪起訴,但事後法官認為,死亡結果及原因仍需要斟酌,最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8個月,這讓死者父親難以接受。

死者爸爸:「檢察官就說10幾年耶,判10幾年我都要上訴了,他是這樣講一下,結果今天變9年。」

帶著帽子狂奔,一句話也不願回答,他就是兇殺案中的關鍵人物江姓女房仲,她和疑似發展出婚外情,分手後于姓嫌犯對女房仲展開追求,對方抱怨死者常騷擾她,形成恐怖壓力,嫌犯為替女房仲出氣,在死者車上安裝GPS,密謀一樁殺人案。

而且于姓嫌犯打從一開始,就想好開拖之詞,甚至一度胡言亂語,企圖用精神狀況異常左右法官判決,他在庭上供稱,只是想嚇嚇對方,沒想到對方握住刀不放,所以他才會反擊,雖然檢方以殺人罪起訴,但法官認為,林姓運將最終死亡,不過死亡原因可能和併發症有關,最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9年個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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