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一名男子沒錢吃飯,鎖定市場周邊店家行竊,日前他肚子餓到一間水果攤,當著店員面把橘子剝開吃下肚,店員要求他付錢,他竟要求店家報警,警方到場時,他坦承偷東西,還說自己很多天沒吃飯,想吃牢飯,被依竊盜罪送辦。
架上各式水果擺滿滿,位在新北市永和的這間水果攤,24小時營業,平常採買人潮就不少,但18日凌晨4點多,店家報警抓賊,因為這名平頭男,疑似趁半夜客人較少時,跑到店內偷吃水果。
48歲的李姓嫌犯,當時走進店內拿起橘子,直接剝開吃下肚,店員發現後,要求他付錢,沒想到李姓男子雙手一攤,我沒錢要店家報警,警方到場時將人攔下,他一開口就坦承,東西是我偷的,好幾天沒吃飯想吃牢飯,被依竊盜罪送辦。
再次進出警局,警方對他一點都不陌生,因為李姓男子是當地慣犯,竊盜前科累累,無業沒錢吃東西,鎖定市場周邊店家行竊,平均一周就有兩天到派出所報到,遊手好閒把店家當自己家,東西拿了就走,業者無奈希望他行行好別再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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