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警察在路邊執行公務,到底能不能拍攝!台北市有民眾看到警方在盤查車輛,站在一旁用手機拍下過程,不過卻遭員警要求將影像刪除,並且表示會造成當事人不適,有肖像權問題,對此律師解釋,如果警方是在公開場所盤查,不特定人都看得到的情況下,是可以拍攝的,但若將影像販售或營利,才會涉及侵犯肖像權。
記者葉怡君:「在大馬路上看到警方執勤,民眾拿起手機拍攝,有沒有違法呢。」
事發在台北市萬華,6日下午,北市刑大霹靂小隊當街盤查搜車,但看到警察在路邊執勤,一般民眾不能拿手機拍嗎?當天拍攝女子,站在距離警車大約三公尺的距離,警方要求刪除影像,女子表示是在拍警察執行公務,這行為並未違法,第一是在公共場合,第二拍攝內容也未涉及隱私部位,警察無法替被拍攝者,要求刪除影像,畢竟連案件都未提告、未進入訴訟階段。
類似的情況經常可見,像是各種網路社群平台,不少人看到警察壓制嫌犯、或是到場支援糾紛衝突,人手一機馬上拍下過程,不過拍攝者如果將影片作營利使用或製作成廣告播出,可能涉及肖像權,而註解文字不實、有錯誤,則可能會有毀損名譽。
律師李菁琪:「這是一個不特定人都可以看到的情況,那不管是就是影片的被拍攝對象,在這個情況下,沒有合理隱私期待的狀況下,你當然可以拍,那如果不行的話,當然就是我們路上,所有私人的攝影機都要拿掉了。」
警方執法逮到涉案人,偵查中進行筆錄可要求不准拍攝錄影,但像是當街盤查身分,每個人都會遇到,連路邊的監視器都拍得到的地方,無法要求刪除,否則民眾連自保的權益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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