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疑似和家人吵架心情不好,在公寓樓梯間大呼小叫,鄰居報警制止,他卻攻擊前來處理的員警,最後被依現行犯上銬逮捕。他辯稱有先告知要襲警才動手,事後感到相當後悔,向警方道歉,但還是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判拘役20天。
員警vs.蘇姓男子:「幹什麼,好了,動手喔。」
把人拉下樓梯,死命抓住不肯鬆手另一名警察見狀立刻上前,一人抓手一人抓腳,將他壓制在地。
警方vs.蘇姓男子:「你動什麼手,趴好,幹什麼,我有先跟你們說了,你說是怎樣,你可以打警察嗎?我有先跟你們說了,說什麼啦,你現在涉嫌妨害公務。」
直到無法掙脫才終於冷靜下來,這起襲警案,發生在新北市中和,住戶反映鄰居在樓梯間大小聲,擔心他做出危險舉動趕快報警,警方到場處理卻被打傷。
附近住戶:「是有警察跟救護車來,(你們有聽說警察被打嗎)?走的時候我跟我老婆有在外面看,他(警察)好好的啊。」
員警左頸部紅腫幸好沒有大礙,被逮的49歲蘇姓男子,擔任保全工作,當天疑似和家人吵架,喝完酒後情緒不穩定,供稱有先告知我要襲警才打人,事後感到相當懊悔向警方道歉,但這失控舉動觸犯妨害公務罪,遭判拘役20天緩刑2年。
警方到場發現民眾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會先使用警棍排除危險物品,若對方情緒激動再噴辣椒水制止,直到冷靜下來再上銬帶回保護管束,標準配備缺一不可在危險時刻派上用場,不僅保護自己也避免失控行為波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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