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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綿男網友才知是「人夫」 OL逃不成慘被玷汙崩潰

編輯 莊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0/11/12 16:26
最後更新時間:2020/11/12 16:26
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女子小依(化名)日前去網友小高(化名)住處喝酒發生關係,怎料,結束後卻驚見男方身分證配偶欄上並非空白,因而起爭執,女方決定離開卻被對方強迫再發生關係。小依提告後,一審判小高4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日前二審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小依在2019年透過臉書與小高相識,女方在同年7月初約好在男方高雄住處見面,兩人喝酒聊天後發生親密關係,不過,小依卻發現小高身分證配偶欄並非空白,兩人因此爆發口角爭執,且當場決定要離開。

 

而小高為了阻止小依離開,將她包包藏起來,此時小高友人到訪,小依被叫去超商買酒,但因為無法取得包包,只好照做再回去男方住處,仍無法趁機離開。友人離開後,小依以要搭最後一班高鐵為由想離開,但仍被小高阻止,更強制發生親密關係。

小依在過程中稱要打給前夫求救,小高氣得把包包丟還給對方,女方拿出包包中的電話立刻報警,男方才讓她離開。小依逃出魔爪後,立即報警,並去醫院驗傷,發現有咬痕、瘀青等傷害。高雄地方檢依違反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小高。

高雄地院一審審理,小高否認有強制性交等犯行,辯稱朋友到場前才有發生關係,朋友離開後並未與小依發生關係,而且只是擔心女方太晚回家危險,才要對方留下,且兩人因身分證配偶欄一事起爭執,因為吵架根本沒心情發生關係。
 

法院認為,從驗傷報告中看出確實小依身體有多處咬痕及抓痕,且驗出小高DNA,此外,根據小高友人證詞小依在友人在場時並沒有傷勢,認定其他傷勢是友人離開後發生,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小高4年徒刑。不過,小高不服上訴,但仍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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