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莊姓婦人2018年間與吳姓同居人以「愛心小手」將7歲兒子打傷,甚至罰他舉椅子半蹲、不給他吃飯等,桃園地檢署日前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莊婦、吳男。
桃園地檢署調查,莊婦與前夫育有4名子女,離婚後與吳男在大溪租屋處同居,2018年5月2日,莊婦因不滿7歲兒子說謊,以「愛心小手」毆打男童背部、四肢及臉頰,造成男童受傷。
同年5月26日,莊婦與吳男又因不滿男童未照顧好弟弟,以「愛心小手」毆打男童外,還將他關在陽台罰站過夜,甚至要他手舉塑膠椅半蹲,且整天都沒讓男童進食。
檢方偵訊時,莊婦及吳男坦承有毆打男童,男童的姊姊也指證兩人惡行,男童則在案發後被緊急安置;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日前偵結,依家暴傷害罪嫌起訴莊婦、吳男,並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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