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誘拐14歲少女的主嫌羅育祥,兩年前就因性侵2名國中少女遭到判刑10年,只是從去年1月被起訴之後,就沒有收押,讓他有時間蓋密室,還誘拐第3名少女。當初不羈押是誰的錯,北院和北檢各自澄清立場,其實檢查官曾在5月建請收押,但因為沒新的證據能證明有再犯之虞,加上已經交保了一年,被法官拒絕,事後再開庭,法官也曾問要不要押,檢方也沒意見,雙方互推。
犯錯之後才道歉,涉嫌誘拐14歲少女的主嫌羅育祥,在移送時還裝出一副懺悔的臉,被逮後高配合度被懷疑難道又要再演一次給法官看嗎,畢竟上次因此交保也讓他又有機會再犯。
拐女主嫌羅育祥vs.記者(9月1日):「對不起我媽媽。」
早在2018年5月羅育祥就用同樣手法連續拐騙2名國中少女得逞,同年12月被逮,短短一個月就被檢方起訴,事後卻僅僅5萬元交保,今年5月檢方曾遞狀建請收押被法官拒絕,7月23日法院一審判刑10年,羅育祥放棄上訴,因此8月31日判決定讞準備發監執行,這將近一年8個月的時間,羅育祥蓋了密室,拐了第三名被害少女,明顯再犯。
記者何冠毅:「今年5月審理時,檢察官突然在庭上遞狀聲押羅育祥,但是已經超過了一年,法官沒答應,現在不押是誰的錯,北檢和北院也開始了口水戰。」
當時檢方發現羅育祥的手機有其他少女聯絡資料,因不滿前女友出軌,有報復心理,建請收押,院方卻認為他沒前科也有準時到庭,已和被害人和解也坦承犯案,檢方也無法證明羅育祥有再犯之虞,加上事後開庭法官曾問要不要押,檢方也說沒意見,雙方互推責任。
律師余韋德:「假設法院下來裁定之後,如果檢察官不服的話,他是可以隨時提抗告的,這時候要提抗告的話,他要提供相當多的證據去證明說這個被告是有反覆實施之虞。」
性侵犯往往會再犯,也是符合羈押要件的7年以上重罪,回顧日前秦偉性侵案以50萬元交保,最後被判刑8年;鈕承澤案150萬交保則是被判4年;但是李宗瑞曾透過陳美蘭藏匿逃亡,當場被羈押禁見,最後重判39年2個月,而這回羅育祥在今年5月恐怕就已經開始籌畫新的誘拐案,為何不押,院檢互推,誰也不想當戰犯。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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