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嫌羅育祥以招募手遊伴玩名義,從網路上誘拐未成年少女,事實上,他在兩年多前就用這招搭訕他的太太,當時他擔任保全,在聊天室搭訕小他12歲的女子,介紹他到保全公司應徵秘書,直到女方滿18歲才登記結婚,而同一年嫌犯性侵兩名未成年少女,今年七月被判刑,夫妻關係也漸行漸遠,妻子還搬回雲林老家,甚至到警局報案協尋丈夫,沒想到警方尋找少女,卻又在嫌犯住處,遇見主嫌妻子。
三民二分局偵查隊長曾順光:「應該是在房子裡面的某個角落,所以我們非常仔細的去跟他聆聽,發現上面有一些砸碎的聲音,我們調查的當中,他老婆稱不知道上面有這個(密室)。」
睡在密室夾層底下的床鋪,女子卻說不知道裡面藏了人,這可能嗎,而羅姓嫌犯的太太,今年才19歲,丈夫大她12歲,兩個人107年,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男子也以介紹工作為理由,引薦她到任職的保全公司應徵秘書,當時女子才17歲,等到女方成年,才登記結婚。
保全公司人員:「他(任職期間)是保全,他也沒有負責招募人員。」
三民二分局偵查隊長曾順光:「他也是在網路聊天,跟他這個太太認識,以工作的名義跟他認識。」
從網路搭訕嫩妻,這招跟誘拐14歲少女方式,如出一轍,而兩人結婚的那一年,羅育祥以打工面試為由,下藥性侵兩名未成年少女,今年7月底被判10年刑期,也因為丈夫犯下性侵案,兩人漸行漸遠,甚至曾鬧離婚。
三民二分局偵查隊長曾順光vs.記者:「他有性侵兩名失蹤少女,這件事情他太太知道嗎,因為這個案件已經在訴訟當中,所以他太太應該知情。」
令人納悶的是,羅育祥性侵遭判刑,夫妻關係疏離,葉姓女子回雲林娘家住,七月底還跟警方報案,丈夫失蹤,結果員警尋找少女時,又在嫌犯新竹住處見到主嫌的太太,能說她跟案件毫無關聯嗎,有沒有包庇,她自己心裡最清楚。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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