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黃照岡的黃琪涉嫌假冒藝人張清芳、國泰千金等人名義,安排友人至台大就醫,另詐財逾億元、詐欺口罩未遂,被北檢起訴,今天移審法院。台北地院晚間裁定黃琪繼續羈押。
黃琪涉嫌自民國106年9月至109年4月間,涉嫌假冒藝人張清芳及前夫宋學仁、台大校長助理、國泰千金蔡佳玲等人名義犯下詐欺、偽造文書等案,今年初還佯稱李嘉誠秘書,涉嫌向中衛公司詐騙口罩未遂。
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頂替、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黃琪。檢方指出,黃琪犯後態度不佳,顯見毫無向善可能,建請法院繼續羈押,並予以重懲,從重量刑。
黃琪今年4月間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案件今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北院下午召開移審庭。
黃琪庭訊時未爭執檢方起訴的客觀事實,但表示他為男友母親尋求醫療協助,並未替自己謀利;他向中衛公司訂購口罩,多次詢問付款方式,沒有詐欺意圖。至於電子郵件用化名寄信是否構成犯罪,交由法院判斷。
黃琪越說越激動,提到「或許我活著對大家來說,就是一種罪過」,還說有人認為他裝病,但他近年飽受身心傷害,並強調自己絕對沒想要逃避審判。北院審理後,晚間裁定羈押。(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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