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保全不只天天跟住戶相處,更是熟悉大家的作息,因此應徵時,業者必須嚴格篩選,通常會把個人資料,交由轄區警方核對,確認沒有槍砲彈藥等重大前科,就可以從事工作,但把關再嚴格,還是難防有心人士!日前就有保全,自稱撿到住戶的轎車鑰匙,結果離職後,偷偷開走這台500萬進口車,直到警方找上門,他才找人代駕還車,法院事後依侵占跟竊盜罪判刑,得易科罰金一萬一千元免坐牢,被害人得知後,至今仍相當害怕!

偷車嫌犯辯稱兩年前在台北市一棟大樓,擔任保全期間,撿到住戶的車鑰匙,離職後沒還給對方還占為己有,直到今年六月心生歹念,跑到同一棟大樓,尾隨住戶進入一樓大廳,再趁機溜到地下停車場把車開走,一路逃到新竹再到桃園,疑似想把車銷贓到中古車行,但詭計馬上就被識破。

41歲的邱姓嫌犯,曾經營應召站,法院依姦淫猥褻罪判刑,前科還有竊盜和毒品罪,出獄後從事三年保全,和住戶天天接觸,依照保全業法,保全人員年齡必須在20到70歲之間,不得有組織犯罪毒品槍砲彈藥等前科,但緩刑易科罰金易服勞役執行完畢後,還是能擔任保全,而業者在應徵時也會進行嚴格篩選。

保全公會常務理事朱漢光:「送警局安全查核,警方會告訴可不可以,部會告訴前科,在規定的罪以外,一年後仍可當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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