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35歲男子,太太離家出走,他竟然把7歲和3歲的女兒,載到派出所丟下就跑了,女童自己走進派出所說,爸爸要他們找警察,等媽媽過來接回家;警察一開始還以在為民服務,請小妹妹到沙發坐,但這爸爸一去不回頭,警察最後在小妹妹背包裡找到她們爸爸的紙條,才知道這爸爸竟然把女兒遺棄在警察局。
7歲的徐小妹先走進派出所,妹妹跟在後面,兩人一進門就跟警察說要來等媽媽。台中縣合作派出所所長吳上文:「爸爸在路口丟下女兒,由大女兒帶著小女兒,走進來我們派出所。」
員警請她們先到沙發坐下來,小姊姊揹著包包乖乖的坐在椅子上,妹妹含著奶嘴,在值班台默默等媽媽。吳上文:「她們一直堅信,她爸爸跟她們講的,媽媽會過來帶她們。」
突然,小姊姊走到門口,摸摸妹妹的頭,把她也拉到沙發區,1個小時過去了媽媽還沒出現,員警覺得怪異,在兩人身上找到一張紙條,上面留著媽媽的電話,底下還寫著爸爸壓力大,要先靜一靜,把兩人託給媽媽照顧。吳上文:「第一通電話有通,但媽媽沒接,第二通的時候她媽媽就關機了。」
警方忙著連絡孩子的家人,小姊姊自己在旁邊照顧妹妹,幫妹妹擦嘴巴,妹妹很傷心,志工阿姨把抱在懷�,小妹妹寫下爸爸的電話,警方才找到他們的叔叔,把兩人帶回家。女童叔叔:「我有跟(女童父母)溝通,沒什麼事了啦。」
警方調查,兩個小女孩的爸媽經常吵架,老婆因此離家出走,先生想逼太太出面,才會把孩子送到警局,但警方連絡不到孩子父母,第一時間也通知社會處,社工說,已經警告孩子的爸爸,如果再把孩子丟警局,將依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