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獨家/曠職2天扣薪8千 新北動保處外包商違法

記者 張允曦 / 攝影 張智鈞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8/17 18:0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員工沒有來上班扣一日工資,大部分的人都能接受!但新北市卻有民眾控訴,他因為身體因素和休假沒喬攏被記2天曠職,除了薪資外,還被老闆扣了8000元罰金,等於4分之1個月的月薪實在太誇張!而投訴人是新北市動保處外包公司的員工,原來是市府跟外包廠商,當初簽約有罰則,只是雇主轉嫁在勞工身上已經違法。

投訴人阿偉:「你一次扣扣到8000元,加上本薪將近1萬元耶,誰受得了呀,薪水活生生就被砍掉一半了呀!」

戴著口罩控訴老闆惡意扣薪,阿偉在新北市動保處外包的夜間救援隊工作,下午4點到凌晨0點轄區內有動物受傷受困,接到通報就要去救,工作不輕鬆還容易受傷,底薪2萬8加上假日值勤津貼月薪34000左右,無故被算曠職扣8000元,等於4分之1個月薪水讓阿偉跳腳。

投訴人公司老闆:「如果今天是扣錢放在我身上這是我不對,那我請問你,這個罰款是我老闆應該要去罰的嗎?那好呀,你們每天都扣一點,那我還怎麼去經營呀?」

協調會上跟老闆沒共識,原來,市府跟外包廠商簽約員工遲到曠職都要扣點,不只1點罰2000扣滿20點市府還有權解約,老闆才會轉嫁到員工身上。

投訴人阿偉:「早就在月初的時候,大家在排定假期的時候就已經排好的一個假,可是代班人員他也沒有收到正確消息,也不知道說要過來代班,也不曉得說老闆就這樣算我曠職呀!」

休假要自己喬代班人,阿偉說,沒溝通好自己理虧,被扣日薪他沒意見,但誇張罰款實在無法接受。

新北市勞工局科長廖武輝:「勞基法上面規定,是不允許額外針對一些處罰性的,去做苛扣員工薪資這樣的行為。」

轉嫁罰款到員工身上,惡意扣薪已經違法,而阿偉後來跟老闆協調不成遭開除,也沒拿到資遣費跟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勞工局說,曠職2天沒達到開除要件同樣違法,總計最高能處罰105萬元。

◤人氣精選文◢

👉揭密!最愛背的包款會洩漏真實個性?

👉 小資守財不易!5大易破財行徑大公開

👉8大招財錢包色彩推薦!換上財運滾滾


#工資#扣款#控訴#曠職#客訴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16

0.0375

0.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