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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樓上補漏 惡鄰挖洞引雨水「洩洪」


發佈時間:2011/06/18 11: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新北市三重一名張姓婦人,前年花5百萬買一間4樓公寓,但交屋後發現天花板漏水,要求樓上屋主修繕,2人發生口角,5樓的程姓屋主嗆聲,現在是漏水,以後就要你們洩洪,結果4樓天花板就出現2個大窟窿,雙方鬧上法院,法院依毀損罪,判決程姓屋主7個月徒刑,同時必須負擔修繕費用。

張姓婦人的家裡天花板被鑿2個大洞,天氣好能透光,但下雨天,家裡就像洩洪。張姓婦人:「每逢下雨,那個屋子裡面都積水,我都要幫忙來清理。」

先用木板擋著大洞,另一個洞更大,張姓婦人沒想到,他花500萬買下這棟公寓,發現天花板漏水,想跟5樓的程姓屋主協調,但雙方竟然發生口角,程姓屋主對張姓婦人嗆聲,現在是漏水,以後要給妳洩洪。

張姓婦人(99.10.9):「一直寄給他(5樓屋主),他不高興啊,他收到(存證信函)了啊,他就屋頂給我打洞,現在漏水要給我洩洪,隔天我過來看,就被他打洞啦!」

原來程姓屋主把房子,隔間成套房出租,被整棟鄰居檢舉,他的屋子被拆除,剛好4樓的張姓婦人又要求他處理漏水問題,程先生就把氣出在張姓婦人身上。

雖然後來程姓屋主把房子修好了,但事情上了法院他為了這2個大洞,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義務勞動服務120小時,法官還當庭責備程姓屋主應該敦親睦鄰,不該挖這2個大洞。

#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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