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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千是誤餐費?羅先生:去問當事人

記者 李昀臻 劉頤堃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7/31 12: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羅太太給特勤人員「陳志旺」1個月6千元,國安局說,這筆錢是誤餐費,對於媒體報導,陳志旺幫羅太太做事完畢,羅太太會給陳志旺5百塊錢買飲料喝,羅太太的先生羅勝順說,他不是當事人,不清楚是怎麼回事。而前特勤中心執行長彭子文質疑,國安局配合說謊,彭子文強調,既然是誤餐費,就應該是國安局發放,怎麼會是羅太太給錢?!

穿著休閒服、拎著高爾夫球具,羅太太的先生羅勝順,周六一早出門,面對鏡頭,相當低調。記者:「誤餐費到底是誰發的?是羅太太給的嗎?陳姓士官說根本沒有給錢,他的爸爸也說沒有,那你們要不要澄清一下?」羅太太夫婿羅勝順:「我不是當事者,關於這件事你們可以做一個深入的了解,深入的報導。」記者:「羅太太還住在總統官邸嗎?」羅太太夫婿羅勝順:「謝謝,我時間蠻趕的。」記者:「今天是要去放鬆心情嗎?」羅太太夫婿羅勝順點頭。

砰的一聲,羅勝順關上車門,火速離開,留下一堆的問號。

國安局說,羅太太給特勤中心人員陳志旺的錢,是廣義的誤餐費,但特勤人員支領誤餐費,怎麼會是羅太太給?前特勤中心執行長彭子文:「羅太太憑什麼領誤餐費,羅太太又不是編制內的人,她只是約聘的書記,發誤餐費屬於玉山警衛室的權責。」

誤餐費是在執勤時間才可以申請,澆花算是執勤嗎?前特勤中心執行長彭子文:「上班時間跑到人家家裡去打掃,你不但有辱軍威,你是個軍人啊!你還怠忽職守,這個罪過就更重了,玉山警衛室給他報誤餐費,那玉山警衛是要負責,那這個罪很重喔!你是假公濟私耶!」

特勤人員開公務車,搭載羅太太,程序合法嗎?前特勤中心執行長彭子文:「要填派車單,派車單要寫目的,派車的目的是什麼,到達什麼地點,使用的時間多久,如果這中間有任何疏失的話,如果(玉山警衛室)有疏失,(副侍衛長)要負責,特勤中心疏失,特勤中心負責,國安局如果審查不周,他們會有督導責任。」

羅太太事發後,都沒有回到位在民生東路的家,而是待在總統官邸,羅家跟第一家庭的情誼有多深厚,從門口還貼著陳總統選市長時競選標語,可以說明一切。

#羅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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