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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取優惠差價 6漁民獲判無罪


發佈時間:2005/04/12 17:46

屏東東港漁民朱家進等6人,以優惠價購買漁業用油,再轉賣賺取差價,被檢方以詐欺起訴,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將6人判決無罪。檢方不服,認為院方如此認定,將會助長漁民轉賣漁業用油的風氣。

這件案子是在民國90年3月,朱家進等6名漁民用膠筏帶著漁業用油到油罐車,以每200公升1280買進,再以1560元以上的高價賣出,賺取差價;因為漁民購買漁業用油有優惠的待遇,檢察官以詐欺將6名漁民起訴。

經過4年的纏訟,法官認為漁船作業剩餘用油屬於漁民的私有財產,不能當成是詐欺,就像向銀行申請創業貸款,卻拿去吃喝玩樂,也不能構成詐欺;檢方無法接受,認為會助長「吃油」的歪風,決定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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