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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公帑?警用盾牌一年半就汰換

記者 劉頤堃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6/16 12:3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一年半前警政署才驗收完成的警用防彈盾牌,居然在今年月7月14日就要報廢,實在非常的浪費。事實上這些盾牌的使用期限是5年,但因為廠商交貨,到警方驗收完成,耗費太多時間,才會讓盾牌用了一年半就得淘汰換新,人民的納稅錢,無形中浪費了。

不管是警匪對峙還是群眾運動,警方的盾牌,是保障生命的第一道防線,不過這面盾牌才用了一年半,就說過期要汰換,會不會太浪費?

盾牌業者:「我們送到美國做一個實驗,那美國給我們的回報是說,這樣的盾牌還可以用10年以上,那我們的立場有兩個,第一個是浪費公帑,還可以用10年的東西為什麼要報廢?第二個立場是,如果把它報廢掉,現在警方就沒有適合的裝備用。」

原來,8000多面的警用盾牌早該在民國89年就應該交貨,不過警方認為規格不符,要求補強,在和廠商的交涉修改往返,可以使用5年的警用盾牌,真正只用了一年半,今年7月就必須汰舊換新了。

警政署後勤組組長王來發:「從製作完成到我們驗收完成,已經有一段期間,等於說它使用的期限已經超過5年,所以後面這個正常使用的期限,才是到今年7月14號為止。」

總共6000多萬的款項,廠商說損失了3000多萬,為了錢,還在和警政署打官司,不過盾牌用沒多久就要更新,真正損失的,應該是全國的人民浪稅錢。

#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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