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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代言被罰? 唐安麒告媒體


發佈時間:2005/07/13 19:51

日前林志玲在購物頻道上推銷唐安麒的瘦身產品,邊吃還邊說「吃了有窈窕身材」,結果被兩家媒體報導說,林志玲代言產品不實,成為公平會的首罰案例,晚間唐安麒不但首度發出聲明,否認被罰,還要對這兩家媒體求償2千萬。

林志玲在購物頻道上推銷唐安麒的瘦身產品,電視上還打著「10天擺脫3到6公斤」的字樣,讓衛生署認為產品有誇大不實,函請衛生局調查。

結果證實林志玲只是陳述一個事實,並未違法,但卻有兩家媒體報導說,公平會要拿林志玲開罰,對此唐安麒認為不實報導已經造成商譽受損,將對兩家報社循法律途徑,求償2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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