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廖學廣,涉嫌在汐止鎮長任內,擅自開徵「鎮長稅」,被控貪污案,高等法院上午更一審宣判,廖學廣從原本無罪,改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廖學廣是第一個開徵「鎮長稅」的人,民國79年他擔任汐止鎮長時,以回饋地方建設基金為由,向投資建商徵收捐款,金額數萬到數百萬不等,通稱「鎮長稅」。廖學廣供稱,收稅是為了籌措地方建設資金,不過檢察官以貪污罪起訴,原本二審判決無罪,但更一審大逆轉,廖學廣改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