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賴姓女子,去年帶著2個月大的孩子,從美國返台探親,但是行李卻被轉到別的班機,造成她無法哺乳餵奶,因此控告航空公司,最後法院判決航空公司疏失必須賠償,創下全國首例。
黃先生很無奈,去年3月,老婆帶著才2月大的寶貝兒子,安得魯,第一次搭飛機回台灣,沒想到竟然遇到這種事。受害旅客先生黃獻鋒:「飛機起飛的時候,從洛杉磯起飛的時候,就應該知道這些行李都沒有上飛機,當初應該知道,到台北以後才告訴我們乘客,天候不佳為了飛航安全,所以行李部分必須延遲。」
飛機降落桃園機場,行李卻不知去向,這時是晚上9點多,孩子哭著要喝牛奶,尿布也濕了,但偏偏嬰兒用品全在行李裡,黃先生急得到處打電話求救。黃獻鋒:「馬上連絡親戚朋友,請他們去嬰兒用品店購買。」
向航空公司抱怨,對方只願意賠償5個人50塊美金,黃先生認為不合理,告上法院,後來雖然增加賠償金,但黃先生還是不滿意,最後法院判定航空公司必須支付新購買的嬰兒用品,同時還要多付1倍的懲罰性賠償,也就是1萬8千塊,為此,航空公司表示,行李延誤並沒有危害旅客安全,已經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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